支部建设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解读之十 2024-05-21

    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条文】第一百零七条 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详细]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解读之九 2024-05-21

    离岗离职后违规从业、违规谋利【条文】第一百零五条 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单位的聘用,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详细]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解读之八 2024-05-20

    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条文】第九十四条 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详细]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解读之七 2024-05-20

    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条文】第八十六条 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荣誉表彰,授予学术称号和征兵、安置退役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详细]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解读之六 2024-05-19

    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条文】第八十条 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解读】《条例》第...[详细]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解读之四 2024-05-18

    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条文】第五十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详细]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解读之三 2024-05-18

    结交、充当政治骗子【条文】第五十五条 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充当政治骗子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解读】《条例》新...[详细]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解读之二 2024-05-17

    关于纪法衔接条款【条文】第三十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违...[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