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院长办公室职责
党委、院长办公室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职能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发挥领导的参谋助手、部门的综合协调、重大决策的督查督办,日常服务保障等作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统筹安排学校领导的重要活动。
二、负责与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联络沟通,协调校内各部门、单位的工作和活动。
三、负责审核制发学校党委、行政公文,以及规范指导行文工作。组织拟定学校综合性报告、总结、计划和领导重要讲话等。
四、负责学校党委、校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准备、记录、纪要、督查落实等工作。
五、负责学校重要会议、重点工作和领导批示、校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和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落实、督查、汇报和通报工作。
六、负责学校周历、节假日及夜间值班安排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校内突发和重要事件。
七、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印章及校领导签名章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使用与管理工作。
八、负责为学校及各部门、单位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等工作。
九、负责机要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传达和涉密文件的清退、销毁等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校档案的收集、整理、借阅、利用等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督促落实学校信息公开等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督促落实学校保密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综合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
十四、负责学校各部门、单位报刊的订阅,以及师生信件报刊的收发等工作。
十五、负责学校公务车辆的管理和统筹调配使用等。
十六、负责对各部门、单位办公室专兼职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等工作。
十七、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保密工作。
十八、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院长办公室主任职责
一、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综合协调学校领导和各部门工作。
二、组织修订办公室规章制度及各岗位职责。
三、组织拟定学校综合性报告、计划、总结、决议、会议纪要以及通告、通知等文件。
四、组织制定行文规范,审核职能部门以学校名义起草的文稿、文件。
五、批阅上级文件,组织督查上级文件的传阅、传达和执行情况。
六、组织协调学校大型活动、对外交流及来信处理、来访接待等工作。
七、列席相关会议,组织督查学校重要会议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八、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综合信息,反馈各方面动态,提出建议和方法,供领导决策参考。
九、负责办公室党建和廉政工作,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培训和考核工作。
十、负责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信息上报、工作总结和要点的起草工作等。
十一、组织对学校重要会议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汇报和通报工作。
十二、组织档案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做好日常管理和利用,组织编撰年鉴和校史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法律事务办公室为学校各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工作。
十四、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院长办公室副主任(行政)岗位职责
一、协助主任做好办公室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二、协助主任做好各级领导视察和来宾来访的接待工作。
三、协助主任做好学校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等会务工作。
四、协助主任做好学校对外联络工作。
五、协助主任组织校史编撰工作。
六、负责学校印信、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的使用与管理和学校相关证件年检等工作。
七、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编研、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编撰大事记,以及档案馆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公务用车的运营管理、机要通勤车的调配、使用,以及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与日常管理等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院长办公室副主任(文秘)岗位职责
一、协助主任做好办公室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二、负责起草学校综合性报告、计划、总结、决议、会议纪要,以及通告、通知等文字材料,编写并上报各类年鉴、工作报告等。
三、负责审核以学校名义印发的公文,指导规范各部门、单位的行文。
四、负责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的议题收集、会议记录,印发会议纪要等。
五、负责学校重要事项、重点工作任务的督查督办工作。
六、负责党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
七、负责法律事务方面的服务保障等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科职责
一、负责校领导日常办公、公务外出等服务保障工作。
二、负责学校会议室、报告厅的设施维护及使用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校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协调及会务服务等工作。
四、负责学校行政印章及校领导签名章的使用管理及各部门、单位印章刻制、通讯录等工作。
五、负责校历及周历制作、节假日及夜间值班安排、值班统计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外联络及来访接待工作。
七、负责办公室办公用品采购、保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全校报刊的订阅、收发及师生信件管理工作。
九、负责办公室网站维护、信息更新等工作。
十、负责办公室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安排、考勤考核等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秘(机要)科岗位职责
一、负责起草学校的工作要点和总结、校领导讲话稿等重要文字材料,编写及上报各类年鉴、工作报告等工作。
二、负责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议题收集、会议记录工作,起草和印发会议纪要文件。
三、负责学校重要事项和校领导接待日、院长信箱反映问题的协调落实与督查督办工作。
四、审核以学校名义印发的党委、行政公文,指导规范各部门、单位的行文。
五、负责机要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处理和涉密文件的清退、销毁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信息上报、工作总结和要点起草工作等。
七、协助学校各部门、单位做好文字材料工作。
八、负责学校党委印章的使用、管理、刻制等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学校关于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二、修订学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和各部门的具体归档内容。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
四、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负责档案馆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六、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七、负责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与培训。
八、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档案的鉴定和密级调整工作。
九、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查督办室职责
一、负责学校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及部署的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办工作。
二、负责年度工作要点中确定的重点工作的督办工作。
三、负责上级机关来文,由校领导阅批需贯彻落实事项的督办工作。
四、负责学校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或其他重要工作事项的督办工作。
五、负责校领导接待日反映问题需回复事项的督办工作。
六、负责院长信箱中反映问题需回复的事项的督办工作。
七、领导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
法律事务办公室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校法律事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学校需要为重大决策、制度建设及有关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审查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对外签订的重要合同,预防法律纠纷,并做好审查记录的保管工作。
四、参与学校对外重大项目的谈判和签约活动。
五、代表学校处理诉讼、仲裁等诉讼案件及其他非诉讼纠纷案件。
六、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普法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
七、为学校各部门、各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八、因对外签订合同或其他事项需要,进行必要的律师尽职调查、谈判工作。
九、做好与法律事务相关的对外交流、协调工作。
十、负责学校合同及纠纷处理资料的登记调阅、汇总归档等日常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