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寒假放假和春季开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寒假放假和春季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假期安排

学生:1月13日-2月23日放假;2月24日、25日报到,2月26日开始上课。

行政坐班人员:1月15日-26日在岗上班(除周末外);1月27日-2月20日放假轮休;2月21日开始上班。

专任教师:根据各二级学院要求适时安排放假轮休。

二、做好寒假主要工作

各部门、单位务必根据寒假工作部署会要求、《2023-2024学年寒假主要工作安排表》和本部门、单位寒假工作计划,推动工作落细、落实,确保寒假期间各项任务按时完成。(《2023-2024学年寒假主要工作安排表》详见附件1)

三、做好寒假离济报备工作

领导干部假期期间离开济南,要按照《山东女子学院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规定(试行)》(鲁女院党发〔2023〕19号)要求提前3天请假,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外出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注意交通、人身、财产及食品卫生安全。

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

根据学校要求,处级干部24小时值班(《寒假值班安排表》详见附件2);其他各部门、单位做好本部门、单位的听班人员安排(《各部门、单位寒假听班安排表》详见附件3)。

值班时间:8:30至次日8:30,值班地点:办公楼116室值班室(电话0531-86526658)。值班人员值班过程中要严肃值班纪律,规范接听电话,严格落实值班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等工作。

五、做好后勤保障、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后勤处要优化后勤服务,做好寒假在校老师的服务保障工作,班车安排及食堂教工窗口就餐安排详见后勤处通知。

各部门、单位放假前须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安全自查,要特别加强办公室、实验实训室、教室等重点区域的防火、防盗、防漏电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于自身难以整改和消除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解决。

 

 

附件1:2023-2024学年寒假主要工作安排表

附件2:寒假值班安排表

附件3:各部门、单位寒假听班安排表

 

 

                   党委、院长办公室  

                     202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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