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劳动节假期安排如下:
一、具体安排
(一)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
(二)放假期间班车停发,上班期间班车正常发车。
(三)教学安排详见教务处通知。
(四)自5月4日起执行夏令时,每天下午工作时间为14:00-17:30。
二、有关要求
(一)做好假期在校师生的服务保障工作。后勤处要优化后勤服务,满足在校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需求;保卫处要开展假期安全隐患排查;学生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密切关注学生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困难。
(二)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劳动节假期期间,学校值班人员做好24小时值班工作,如遇重要动态、紧急情况、突发事件、重要网络舆情,必须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应对,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问题发生。
党委、院长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