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清明节假期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一天。
二、班车安排
班车停发一天。
三、教学安排
教学安排详见教务处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做好假期在校师生的服务保障工作。后勤处要优化后勤服务,满足在校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需求;保卫处要开展假期安全隐患排查;学生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密切关注学生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困难。
(二)做好假期值班工作。清明节假期期间,学校值班人员做好24小时值班工作,如遇重要动态、紧急情况、突发事件、重要网络舆情,必须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应对,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问题发生。
党委、院长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