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女子学院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山东女子学院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各部门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确定一名工作秘密管理员,要求为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严谨认真、忠诚可靠的正式职工,原则上要求中共党员。请填写《工作秘密管理员审批表》(附件)签字盖章后于12月10日前报送党委院长办公室。

     联系人:赵田园(办公楼214)    电话:86526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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