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内聚集性活动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筑牢常态化疫情防线,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现就校内聚集性活动报备工作强调如下:

1.非必要不举办线下聚集性活动,鼓励采取线上方式开展相关活动。

2.如须开展大型会议、考试等活动,参加人数在50人及以上的需提前五天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联系人:宋娜、孙艺璇,电话:86526788),并将校内大型活动备案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songna117@126.com。

3.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活动主办单位应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制定详细完善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4.如开展聚集性活动,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在活动时做好体温监测,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个人防护。

党委、院长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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