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筑牢常态化疫情防线,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现就校内大型活动报备工作通知如下:
1.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活动主办单位应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做好活动报备工作。
2.在校内举办的学术论坛、培训、考试、比赛、演出、联欢会、展览等大型活动,参加人数在50人及以上的需提前五天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联系人:宋娜,电话:86526788),并将校内大型活动备案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songna117@126.com。
党委、院长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