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山东女子学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详见附件)已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学习文件,尽快熟悉和掌握审查工作流程,按照要求做好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26日
山东女子学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