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时上报周历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2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关于按时上报周历事项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增强工作的计划性,提高工作效率,每周五上午11:00前,请将下周需上报周历的事项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以电子版形式报学校党委院长办公室行政科。周五下午完成制作,上传办公系统。报送邮箱为ny6788@126.com

附:周历格式

党委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周历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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