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学校标识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标识使用的统一管理,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根据校领导要求,办公室组织标识管理顾问对网页页眉、展板、ppt、报告厅背景幕布、文件封面所使用的学校标识进行了统一设计,制作了模板。如有需要可从办公室网站“常用下载”栏目下载。各部门、单位须严格按照统一设计的模板使用标识及其组合,不得随意更改模板中的校徽、字体、色彩、编排形式、整体比例和组合空间关系。
学校校徽作为学校的无形资产,已经在国家商标局正式注册,未经学校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校徽及其延展标志用于商业目的。
党委院长办公室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