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职能部门工作实绩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女子学院任期目标管理与考核实施方案》(鲁女院党发〔2022〕66号),以及《关于开展2022年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的通知》要求,现就2022年度职能部门工作实绩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7个部门、单位分三类进行考核:

1.党群部门(8个):党委(院长)办公室、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工会(妇委会)、团委、机关党总支。

2.行政部门(11个):学生工作部(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招生就业处、科研处(学科建设处)、财务处、审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合作发展处(服务地方办公室)。

3.服务保障部门、单位(8个):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妇女研究与发展中心、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二、考核牵头单位

职能部门工作实绩考核由党委(院长)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成立职能部门任期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各教学院部党委(党总支)书记或院长(主任)组成,党委(党总支)书记、院长(主任)约各占一半比例。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职能部门填写《XXXX年度职能部门工作实绩考核表》(详见《山东女子学院任期目标管理与考核实施方案》附件3),于12月18日前提交至党委、院长办公室邮箱:nybgsa@126.com。

 系 人:崔萌萌   联系电话:86526129 

 

    附件:《山东女子学院任期目标管理与考核实施方案》

 

                                                                                        党委、院长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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