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学生返校后的疫情常态化防控、学生管理服务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现将学校值班工作进一步要求如下。

一、值班有关事项

(一)值班人员需24小时在校在岗,从早8:30至次日早8:30。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二)白天值班地点为长清校区办公楼218西值班室(电话:86526658),巡查校园或在夜间值班室时要提前设置好值班室电话转接。夜间男教工值班地点在5号公寓134室(电话:86526928),女教工值班地点在6号公寓131室(电话:86526927)。

二、值班要求

(一)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由他人顶替值班处级干部确实因故不能值班需自行调换的,须提前向带班校领导请假并报党委、院长办公室行政科备案;学工队伍人员因故不能值班需自行调换的,须提前向学工部申请批准,并报值班处级干部。

(二)值班处级干部、学工队伍、保卫处、校医院的值班人员及值班司机等要24小时坚守岗位,加强工作联动。每晚20:30,值班处级干部要组织值班人员在5号公寓集合,一起巡视公寓、图书馆、教学楼、施工区域等校园内的重点部位,遇到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协调处理并根据情节及时上报带班校领导,确保师生安全稳定。  

(三)做好交接班工作。值班期间未尽事宜需要下一班值班人员处理的,必须交接清楚并做好记录。

                           

     党委、院长办公室

                               2020年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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