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反间谍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3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了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切实做好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根据山东省国安办鲁国安(组)(2015)2号文件、山东省国家保密局鲁密办(局)函(2015)7号文件精神,学校保密办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目的

以《反间谍法》颁布一周年为契机,以提高领导干部、涉密人员的反奸防谍意识、履行法律责任义务的自觉性为目的,进一步优化学校安全工作环境,做好新形势下国家安全工作。

二、活动安排

(一)各党总支组织教工观看《反间谍法》教育片和宣传资料的学习(详见附件)。

(二)组织副科以上干部、涉密人员观看《反间谍法》、《手机背后的谍网》警示教育片。

(三)全校宣传

1.制作《反间谍法》宣传展板,放置办公楼。(责任部门:保密办)

2.制作条幅标语悬挂普教楼、合班楼、图书馆。(责任部门:保密办)

标语:

(1)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群策群力维护国家安全。

(2)积极揭发检举间谍行为,共同构筑反间谍的牢固防线。

(3)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通过校内广播、微信、网络、LED屏等宣传《反间谍法》。

(1) 校内广播;(责任部门:团委)

(2) 微信;(责任部门:团委、宣传部、教务处)

(3) 校园网;(责任部门:保密办)

(4) LED屏;(责任部门:保密办、图书馆、教务处)

三、 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全校师生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充分认识到贯彻《反间谍法》是每个公民的共同责任,以本次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讲话精神,不断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2.共同配合。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组织开展好此次活动,凝聚形成工作合力。

3.认真总结。根据本次活动组织实施情况,保密办将按照上级保密管理部门要求,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上报省保密局。

山东女子学院保密办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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